从来我想象的相遇都是在大街上,没有想过会在书局的某个转角处,甚至是我工作的地方。
三年年未见,浪荡不羁的人依然不羁,少话的人依然不多话。我想起那晚,那晚也是相遇后发的讯息,一直摆在那儿腐败。这次已来得及说再见,我也没什么好逃避。我依然没有目送,目送一位朋友。
没有人想看哀愁的后遗症。于是我开始撇开昨天的人与事,接纳关心我的人的关心。一个不懂你尊严的人,不值得为对方难过。
我也有这张曼娟笔下“自焚者”的身影。要烧伤别人,首先最要烧毁自己。有时你越压抑,一瞬间便自燃成火药一触即发。我难过,但我不后悔。
怎样才是好结局呢。也许不后悔,便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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